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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要求

 

2016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4”总体工作思路,围绕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努力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和质量,顺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工作目标

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证书2.6万本,新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1600人。

二、工作要点

(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围绕脱贫攻坚、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服务于就业创业,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鉴定,以及企业职业培训鉴定,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做好各大院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通过深入宣传和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开展“一专多能”鉴定、努力提升学生参与鉴定的比率;继续在高校中设立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站,鼓励高校鉴定机构结合专业课程开发培训鉴定职业(工种),引导学生参加培训鉴定,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稳固院校鉴定规模。

2、配合培训鉴定补贴新政策的出台,落实鉴定相关规定,推动鉴定工作与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相结合,主动服务于创新创业,推动开展电商类鉴定工作;鼓励支持市、县(区)培训鉴定机构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大力开展工作。

3、要大力开发新职业(工种)鉴定、新人群的鉴定工作。对开展社会有广泛需求的新职业鉴定工作予以重点指导扶持,鼓励有条件的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增加新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今年要指导桂林旅游中等职业学校鉴定所做好“其他旅游及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景区讲解员方向)”鉴定项目开发工作,力争区厅审批通过并开展相关鉴定工作;积极组织面向退伍军人、军嫂、在监服刑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重点推动在我市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设立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高企业开展培训鉴定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培训鉴定机构深入企业一线,上门送培训鉴定服务。

(二)加强鉴定机构管理,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性

2016年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精神,对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1、督促、指导做好县(区)级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管理。今年将配合行政部门组织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指导各县、临桂区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人员配备以及考务管理、台帐资料归整等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县(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性。

2、提高鉴定所(站)的管理质量。今年要帮助、支持桂林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创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鉴定机构申报国家示范性鉴定所。全面执行“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并组织检查。

3、继续抓好重点鉴定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要重点监管就业专项资金培训鉴定补贴类的职业技能鉴定,要在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现场的规范管理性、考评人员配备等环节加强监督,严格认真组织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资格等级考试、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全国全区统一鉴定三项重点工作。

4、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今年将完成组建我市汽车等八大类职业(工种)考评组,并上报市人社局同意后下发聘书。通过开展“安全、规范、守德”教育培训活动,选拔优秀考评员建库,以此带动提高考评员队伍整体素质。

(2)举办一期考务管理人员培训班。针对职业标准、等级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业务知识。开展培训,提升考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按照自治区统一布置,积极稳定的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首先,做好今年9月1日起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换版等相关工作,其次,结合新版《职业分类大典》的发布,规范鉴定项目。三是加强地方题库开发工作,要大力支持和组织开发 “景区讲解员”等与发展我市旅游业紧密相关的职业(工种)鉴定试题库,争取承接自治区级、国家级题库开发项目。四是推动先进鉴定技术的应用,计划在技工学校中进行智能化鉴定考试的试点工作。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体系建设,为我市实现“两个建成”提供人才保证

1、加强与我市大中型企业联系,鼓励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与企业实际生产相结合,推动企业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认同感,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充分发挥我市现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旅游、制药等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