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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统一鉴定的时间、职业与等级

(一)继续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简称“统考日”)制度,2018年桂林市将参加两次区厅组织的统一鉴定,分别为上半年5月19日、20日和下半年11月17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二)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

(三)2018年全区统一鉴定的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健康管理师3-2级、安全评估师3-2级

(四)上半年鉴定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5日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物流师、秘书(含涉外秘书)、婚姻家庭咨询师等6个职业统一鉴定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各职业资格等级的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各职业的鉴定方式及要求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下半年11月4-3级上机考试)、理财规划师3-2级、物流师4-3级、秘书(含涉外秘书4-3级)5-3级等职业和等级均上机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统一鉴定。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级(上半年)、职业指导人员、物流师(2级)、企业培训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及安全评估师等职业均采用纸笔作答进行统一鉴定(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3)

(三)各职业考试组织要求以及智能化考试职业的系统平台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四)统一鉴定成绩合格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全区统一鉴定考试非补考职业,单科成绩合格人员,其成绩保留一年

(五)职业指导人员2-1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2级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论文;劳动关系协调员2-1级需提交业绩评估报告;各职业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见http://gx.osta.org.cn;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企业培训师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2级须进行口头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如因政策调整,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按新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各培训报名点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各考点单位要规范设置考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全区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3、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773-2822542、0773-2803249。各考点也要设立举报和值班电话,认真调查并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四、报名办法及培训、考试费用

(一)报名办法

1、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报名、资质审核、网上缴费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报考人员于报名规定期间登录广西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按要求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考试地区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统考的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注销证书号,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资格审核由以下单位执行,报考五级、四级的社会考生资格审核在网上进行,报考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并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1)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资格审核点: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育才路15号,育才校区第二文科楼北楼502办公室,电话: 5848696)。

(2)秘书(含涉外秘书)报名资格审核点:桂林市公关协会、桂林大地公关会展有限公司(南环路21号,电话:2850566)

(3)除以上职业外报名资格审核均在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西凤路6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市场东楼三楼,电话:2803646)进行。

3、各院校在校学生请到各校报名点报名,由各校报名点实行集体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 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考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同时参加桂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试的考生,须填写《桂林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7)。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职业等级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http://gx.osta.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三)培训

各报名点应组织好考前培训,各单位应积极支持、鼓励相关部门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考试合格率。

(四)费用

1统一鉴定各职业等级的收费标准仍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4]263号文件执行,如遇政策变动,则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2. 考试报名缴费开户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帐    号:21021121092640115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3. 票据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到资料审核点领取,考试开始前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4.培训费用,按各培训机构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订购统一鉴定各职业配套教材,请与桂林市劳动书店联系,联系人:黄四芳,联系电话:0773-2867870。

 

附件:1.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各职业资格等级的申报条件

4.2018年全国全区职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表

5.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6.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7.桂林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pdf